第十首歌-《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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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周一的早上,我又在地铁里碰到了陆成则,我想他已经熟练掌握守株待兔的技巧,特别是这只兔子也不再彷徨,心存期待,不再畏惧撞上同一棵小白杨。

    今天的小白杨有位可坐,比上一次要矮好几截,但也没有被人群淹没。

    因为脑袋竖得很高,左顾右盼。

    我先看见了他,但没叫他,直到他找到我,我才歪了歪头当做招呼。

    他勾唇,站起身来,想把座位让给我。

    我没有推辞,坐下问好:“早啊,小熊猫。”

    “早,祁妙。”他在高处看我,唇红齿白。

    我们不再说“好巧”。这个时点,这间车厢,已经是心照不宣的约定。

    他将左手的麦当劳纸袋递给我。

    我顿住,没有接,装傻: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陆成则说:“早饭。”

    我依旧不动:“谁的早饭?”

    他答:“不是你的早饭,就是我的早饭。”

    我笑开来:“你还没吃早饭吗?”

    陆成则摇摇头:“没。”

    我说:“不用了,我已经吃过了,”又放轻声音嘀咕:“再说本来也不是给我的吧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就不是给你的了?”他语气少有这样大程度地起伏,好像被我冤枉是什么很不得了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被他的反应逗笑了:“你又不能保证遇到我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说了,”他没被我绕懵,仍旧保持着良好逻辑:“不是你的早饭,就是我的早饭。”

    我将手放在腿面的tote包上:“如果我拿走了,你到公司岂不是要饿肚子?”

    陆成则说:“再买又不难。”

    我呵了口气:“你吃吧。我在家吃过了,谢谢你.”

    陆成则这才将悬了半天的手垂回去。

    他旁边有对男女,一直在看我们说话,围观了这位帅哥被婉拒的全过程,而帅哥好像一点都不尴尬。

    离西林湖还有一站路时,我身边的老太太下了车,陆成则像小时候玩抢凳子那样,行动敏捷地占座。

    我看着他把双肩包摘下,一只雾灰色的格包,品牌风格鲜明,一看就知道是三宅一生。

    我开玩笑:“你们程序员是不是必须拥有一件格子花纹的物品?就像护身符。”

    陆成则不否认:“可能吧。”

    陆成则的衣品不错,干净,清爽,不追求潮牌,不花里胡哨,但细节很多,有精心收拾过的痕迹。

    是因为我?还是他本就不错的自我管理?

    不管是哪一种,都足够让我嘴角上翘。

    我又瞥他一眼:“只剩一站路,还要坐过来。”

    他纠正我:“是三站路。”

    —

    回到公司没多久,陆成则就来微信里跟我报备,可以用“报备”这样矫作的形容词吗,但他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。

    他说:今天估计很忙,不一定能及时回消息。

    我笑了笑:忙吧,我也很忙。

    谁还不是个苦苦挣扎的社畜。

    上午要开会,下午要比稿,从客户公司回来时,已经是傍晚。

    我坐在公司商务车的第二排,靠窗位置。

    车里很闷,我就降下了窗,外面的天空异常美丽,橙粉混色,将整个城市晕染成画幕。

    我听见车载导航报出,前方二百米处西林湖公园。

    我微怔,问开车同事:“前面是西林湖?”

    他回过半个头:“对。”

    我问:“待会回公司没事了吧。可以让我前面下吗?”

    跟我坐一排的文案组长说:“你不跟我们吃饭吗?”

    我摇了摇头,在公园门口下车,然后打开地图,依照导航指示走了六百米路,来到光纽园区的正大门。

    我跟保安亭里的制服大叔对视一眼,低头给陆成则发消息:在忙吗?

    陆成则:还好,准备吃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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